您好,我在北京某个中介看了一套房子,看完房子后,中介人员让我签了一个看房协议,我问他们为什么要签,他们说就是证明我们看过这套房子,后来我们也没仔细看就签了。后来我们在网上也看到了这套房子的房主在网上登记的信息,我们就主动和房主联系,私下做了房屋交易。过了1个月原先的中介给我们打电话说我们违约,准备起诉我们。我想问一下,这样我们是否属于违约,如果属于违约会承担什么责任。谢谢。急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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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明知协议的内容而签订了,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你们不明知协议的内容,而是在对方隐瞒真实的意图的情况下签订的,就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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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你是违约,要按照你们的约定处理。有些看房协议做的很诡异,建议不要乱签,否则违约责任太大了,你太吃亏了!QQ56187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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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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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中介公司的 我只是想问一句,如果中介公司没有带您看过这套房子,你在网上能关注到它吗? 其实你就是奔着走私单去的
请原谅我说话的直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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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要看你们《看房协议》里面是怎么签订的,一般中介这样做就是为了防止买卖双方私自成交,如果你们协议里面有这方面的约定,按约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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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约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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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以看房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作为争议解决的主要方案;2、如有以下事实,可作为抗辩理由争取得到法院支持:(1)第一次看房时由中介组织看房,其后如果双方确认不能成交且你未获得房主联系方式,中介与你的合同应同时终止(是否一定终止需看合同约定);(2)其后如通过诸如朋友、网络等其他渠道与房主取得联系因而成就交易机会且交易条件发生变化,应与中介没有关系,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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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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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但是违约金的数额不会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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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审查协议约定内容,是否违约还要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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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