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男孩子在外地,由于临近婚期,外地出差,我们将购房款汇到女方银行卡,由女方代缴3/4购房款,但是由于是女方缴款,购房合同写明女方的名字,女方家付1/4购房款,我看了一些资料,这种情况可能视为婚前女方财产,因为事前未料及此事,不知怎样明确我们这部分财产,目前我们手中只有银行汇款凭条,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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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手里的证据来看,不足以证明你的出资是用于购房。建议你们先和女方订立一个协议,写明其事。或者用其他方法取得证据。如果有其他的不明之处,可以与我联系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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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双方立一份协议,注明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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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对方协商一下,改成你儿子的名字,或者双方签订一份出资协议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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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们之间约定一下房子的归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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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担忧是有理由的。建议你们先和女方订立一个协议,写明打款是用于购房,另外最好约定下房子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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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写双方的名字,或者由女方给南方出具欠条,证明你们的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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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