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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结婚,结婚前三个月在老公父母和我们各出资一半的情况下买房,房产证在我们婚后一年办理下来,但只有老公的名字。请问我除了去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还有没有别的办法让房子属于婚后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呢?因为老公父母一直扣着房产证不拿出来,就怕我们去房产局变更名字。老公现在也同意去公证处办理公证,愿意把房产变成夫妻共同财产,请问这样公证有法律效力么?如果不具有,请问除了过户以外我们应该怎样办理,才能合理合法的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呢? 谢谢提供解答的所有热心人士!

民事相关
2009-09-01 22: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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