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一年,感情不合,原因是他有家庭暴力情况(但没有实标的证明,只能以朋友和邻居作证)我们有一个不到一岁的小宝宝,因生意原因,在小孩子五个月的时候把奶断了,现在由小孩子的奶奶在老家带着(我们在湖北做小生意),现在小孩子快九个月了,他家里的情况是这样的_他爸爸成天抽烟喝酒,家里就一幢房子,我们结婚时还欠下了三万多的债,他初中还没有毕业,以前做过厨师的,我高中文化,但没有一份好点的工作,我的家人相对的和蔼可亲,相处和睦,我在娘家是养女,但我家人对我很好包括我的孩子.我们两家的经济情况差不多,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们离婚我想要小孩子,胜算有多少?我要从哪里着手证明他有家庭暴力,怎样证明?(他打我也不是那样重,但他的脾气确实一点都不好,这个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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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很同情你的遭遇,但法院将小孩判决给你抚养的可能性不大。虽然法律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一般认为是一年,即使现在就起诉到判决也许就已经超过一年了,更何况对方如果有意拖延法院第一次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不大,就算一年内就判决离婚,小孩判决给你抚养的可能性也不大,一是一般小孩在哪一方手里法院就判给这一方,以免去法院执行的困难,二是你现在并不哺乳,因此并不能适用婚姻法的上述规定。家庭暴力证明的难度大,虽然通过一些技巧和策略有可能证明,但实践中真有那个耐心的毅力的少。如果你确实将争取抚养权作为主要目标,建议你先把小孩接到自己身边带着,设法造成离婚时子女单独跟你生活了较长时间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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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一周岁的婴儿归母亲抚养,证明家庭暴力最好的办法是报警验伤录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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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子女小于两周岁,对女方要子女比较有利。其他证据问题,提供凡是证明你欲证内容的证据均可。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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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四岁一下一般把监护权判给母亲。
你可以起诉离婚,一般第一次不能成功。
6个月之后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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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地,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在父母离婚时,随母亲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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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