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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前,帮人做加工业务,原料有他们提供,成品给他们就行,我们收取加工费。今年送原料的突然找上门,问我们要钱,还告到了法院,因为以前收到原料时是有个名字签收单的,原料商向老板拿不到钱了,就转向我们要 请问,这个时效是不是已经过了,(九年了,期间从来没来要过) 还有我们应该怎么应对,原来的老板应该找不到了,原料商来的时候说他坐了7年牢出来的,不付叫人来找麻烦(这个倒是不怕),还说他们法院里有人认识。请教应该怎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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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1 14:58:5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