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松江区**二楼,新开个鑫松市场,有六七十间门面,我租了一间所有租金管理费用都交齐了,并签了合同。
市场里通知我们7月26日开业,但到时间没能准时开,市场部解释执照没有办下来,让我们等电话通知。可等了一个月,还是不能开业,我们要求老板赔偿损失,一开始不肯,最后协商补偿我们一个月房租,写了条老板并签了字,我们商户都复印了一张。
我想咨询我们那个补偿损失签字的条,起法律效用吗?到现在仍然没有开业的确切时间,招商市场会不会是骗子,我该到哪里咨询公司的可靠信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