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85年结婚后,由于性格不和,男方缺乏责任感和家庭意识,生活一直不和谐,曾想要离婚,由于女儿还小等原因未果,现女儿已自立。我们共有2处房产,其中一处男方婚前私房已于1994年卖给第三方,由于当时已停办私房买卖,没能过户,房屋的户口仍是我老公,不过有购房合同证明当年已卖了此房,至今第三方已经在此房里住了整整15年了。现房子即将动迁,动迁组找到第三方,同时也联系了我老公,现婆婆和老公及其兄妹欲霸占及私分此房,并口头同意离婚,不过第三方关于此动迁房的归属也存有异议,现仍没有明确的结果,不过我同意不论此动迁房的归属,只要能离婚,我愿意补偿房产差价。这样的情况下,是否一定要等到落实动迁到位后才能离婚吗?我现在就想起诉离婚,可以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