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已经20岁了,现在在读大学。我的前妻要求我每个月要支付孩子1000元的生活费。请问离婚后孩子抚养费不是只支付到18岁而已吗?我要不要支付这1000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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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支付到18岁,如果18岁之后还在读中学要,继续交抚养费。既然孩子已经读大学了,你可以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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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育费的给附期限,一般到子女18周岁为止。 18周岁后在法律意义上即是成年人,应自立,不需父母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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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已经成年,你可以不支付,但从情感方面你自己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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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适当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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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拒绝支付该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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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