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家门口倒车时,撞倒了停在车后的一辆电动车,立即停车下车查看,由于急着去医院照料病人,把车扶起后认为没有大毛病,并未仔细观察,就离开了,我车后的挡泥板也被路台刮掉,都没顾上拿走就离开了。后电动车车主发现后四处寻找,拿挡泥板找到了我家的车,要求我们赔偿5000块,我们不同意,结果,我的车和他的车都被拉到交通队扣押,现在该怎么办?和他沟通根本没有用,坚持要求赔偿5000,请问他的要求合理吗?如果走法律正规程序来解决的话如何解决?大概要多少费用?拖延多长时间?会不会追究我的责任?拘留或者什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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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这个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应当公安机关解决,而不是交通队解决,对方的要求不合理,电动车的价值也没有5000元,况且你只是将车碰倒,不会有太多的赔偿。建议与交通队协商将车辆提出,然后让对方到法院起诉解决。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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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赔偿的话就是实际发生的损失,具体什么地方损坏了,价值多少,修复费用多少,对方直接主张5000块,没有依据,显然不合理。不会有拘留或者行政处罚,这只是一起简单的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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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赔偿对方的财产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公安机关在勘查现场,确定责任后应放行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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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