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在建工程承包消防安装施工的,我公司至合同签订施工开始至今已经投资在工程中20几万,至今为止承包人未给我公司支付过工程款,材料认价一项内容发包人也不给我公司签单,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起诉发包人,怎样起诉?谢谢律师!
按照合同规定如下
工程预付款项: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向承包人预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备料款。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项: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发包人根据承包人提供的当月完成工程量清单,确认后支付给承包人审核后工程量清单总价的70%作为工程进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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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约定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支付相应的工程款或催告其付款,仍不付的可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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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中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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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起诉要求对方付款,对于给你们造成的损失,你们可按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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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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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