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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东莞石碣前进路12号畅达快递做文员,签了一个月试用期合同到期后经理通知第二天下午8/29日去结算工资。下午三点到了那里,经理说要我等老板过来就这样一直等到五点了,然后我就打电话给老板老板,老板说这些事情都是公司经理负责。原来经理骗我等了一个下午,经理两手一摊,眼睛望着电脑说,哎呀,今天没钱。你下个月15号在来吧。既然这样那你算一下开个工资单给我,经理生气的说又不是我欠你钱干嘛要我打条子给你。然后开始给我算工作期间的差错要扣钱(事实上我没有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过,这些都可以查证)。然后他对我一个小女孩发凶了,拍这桌子指着我鼻子骂,你这样的结算工资的态度我下个月15号也不给你钱,然后经理拧着我的手和我拉扯起来把桌子上的书和把 *** 碰掉了。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两个文员报警了。警察来了以后看到我轻伤,工资的事让我和老板娘协商,协商不了找劳动局。待警察走了以后经理和老板娘一丘之貉数落我把事情弄大要我赔偿弄坏他们的把抢在这里我请求法律援助,给我打工妹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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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31 18: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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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