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想咨询下一担保贷款的事.
事情是这样的,我一同事,去年缺钱,找我担保,他由于是临时工,找信用社贷款不成(他信用社没有工资卡,我是正式工,有工资卡),找我为其担保贷款3万元,他先替我私自做了一枚私章,再从信用社拿来一份担保合同,由于我们是同事,我也没有细看,在他填好担保金额及签好他的名字后,我也就签名了,他拿着我签完字的担保合同,及我身份证复印件去信用社办理了贷款,(我从一开始就没有跟信用社接触,我没有提供信用社帐号,但信用社是知道我帐号的),现贷款到期了,他还没有还款意愿(他有能力偿还,只是固定资产不太明确,包括房产)我该怎么办,信用社会冻结我工资帐户吗?如果他执意不还,我还有什么途径保证我权益. 如果信用社提起诉讼,这种情况我是负完全责任还是连带责任?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