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8年12月5日房屋开建,建筑方在基础的施工时就没按合同和绵竹市建设局灾后重建文件进行施工,我于2009年1月13日书面形式就钢筋结构问题要求施工方进行整改,对方不进行整改,2009年2月10日镇质检办检查要求建筑方构造柱钢筋加密,对方也没进行整改继续施工,在墙地砖铺贴时随心所欲不对缝,不认砖的方向乱施工。
现造成我房屋墙体与现浇板裂口,墙地砖铺贴不合格。
建筑方在即将完工时来收房屋款时,我要求对方就房屋墙顶裂口与墙地砖质量给个说法时,对方炸坏我房屋的门窗,后来我找镇政府要求进行解决,对方要求我先付款后再处理质量问题,镇政府在处理问题时没调查,只听村卫会的片面致词,我多次找个镇政府他们不但没给我以个说法,我向他们要求提供建筑公司的质值证书时。他们说我没权要,我查过他们根本没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