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公事出车祸撞伤人,伤者的赔偿费用由谁负责赔偿?目前交警还未定责任,如果交警定我全责是不是公司就没有责任?
公司领导跟我说如果是我全责,费用要我自己个人全部出。如果是主要或者同等责任,那费用我出七成公司出三成。请问这样合理合法吗?
有好心律师告诉我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九条说因公出事故因由公司负责,我跟公司领导提了这个事情。公司领导说各地情况不一样,不一定按照法律来。请问是这样吗?
遇到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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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出。待公司要求你承担时找律师。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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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当面咨询应对策略。如有疑问,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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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个司法解释放在哪里都一样,公司领导说得不正确。
2)这个事情,即便是你全责,也要由公司赔偿,因为你是在履行职务。
3)如果企业内部有规章制度,要你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也要先赔偿对方,才来分析责任。况且,企业内部的制度要公开,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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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的陈述很难要求公司承担了,自己去搜集证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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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