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协议离婚,儿子跟女方生活,男方给抚养费,由于男方单位福利好,他想儿子的关系仍属他,请问:在协议书上应该怎样写?可以写成是:抚养权归男方,监护权归女方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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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际上深刻暴露了我国立法在这方面的不足,就是亲权和监护权的混沌不清。所以你的标题的问题是很难回答的,这也是这个制度历来也被学者们广泛非议的原因。2、基于当前的法律规定,所谓抚养权实际上是直接抚养权,由于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支付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所以另一方也在承担抚养义务。3、《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有上述规定推理,即使离婚后无论子女由父亲抚养还是由母亲抚养父母都是子女的监护人。而实践中的情况并不是这样,通常的情况是,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承担起监护职责,而另一方对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的监护职责也是尊重的,并且社会观念也认为是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承担监护职责。这种现象并不能理解为人们不懂法,而应当理解为立法和现实的脱节。4、关于您的具体问题,“儿子的关系仍属他”是什么意思?不容易理解。通常情况下,单位福利好并不会直接贿及子女。所以“福利好”和“仍属他”的因果关系也不明确。5、监护权在离婚协议中作出约定并无实际意义。离婚协议中不应该涉及监护权问题,如果涉及了,婚姻登记处不会为你们办理离婚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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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方抚养孩子,一方支付抚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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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协议离婚的,要带齐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申请书,离婚协议书。双方一并到当时登记结婚的机关力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都在武汉市,也可以达成诉讼协议通过武汉当地法院调解或判决解决。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添置的财产包括房地产属共同所有,依法分割。不是夫妻共同收入添置的,一方个人财产用于夫妻共同使用的,婚姻满八年后法院可以考虑作为共同财产处理。夫妻一方随父母共同生活,且财产的主要提供人是父母的不得作为夫妻财产处理。子女的抚养问题双方可以协议解决,不能时也可以就此问题单独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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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如果存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女方可以依法主张变更子女的抚养权。相关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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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权归父母双方是不能约定的,抚养权可以约定,你们可以约定抚养权归男方,然后实际操作中由女方抚养,建议委托律师起草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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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