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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房子本来那人答应了说86万8的,现在说要加五万啊,说她儿子和她老公都不同意啊。我们交了10万定金了的。而且那人写明了说任何一方毁约的话赔给对方10万快。。。可是现在她说房子的名字不是她自己的,是她儿子的。她摆明了就是骗这5万块钱的。我想问下律师她写的这张纸有没有罪的??

民事相关
2009-08-31 17:14:1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如果确实是对方不拥有这个房屋的完全产权,或者其他共有权人没有签字的,这个买卖合同(包括定金合同)还未生效,在这样的情况下,主张违约责任是错误的,而是主张的是缔约过失责任(比如对方没有诚信、没有尽到告知义务等),但问题是你作为合同的一方,你自己也应该谨慎,比如你应该在对方的陪同下到房管局去详细了解房屋情况(权属登记、抵押登记、违章面积等等),按照法律规定,合同无效的,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不构成犯罪,对方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委托律师起诉吧。
  • 不构成犯罪,但可据你和她签的这份协议,要求其退还你已交的钱(不知你当时写的是定金还是订金),并可按照协议约定其支付违约金。
    胜诉的机会较大,建议委托专业律师起诉她把。有需要电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