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人:XXX 男 1977年5月25日出生 汉族 住址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户籍地址:XXXXXXXXXXXX
协议人:XXX 女 1979年8月02日出生 汉族 住址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户籍地址:XXXXXXXXXXXX
协议人双方于2005年7月9日在樊城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于2006年3月28日生一女。因双方性格不合,婚后经常发生矛盾,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男女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双方离婚的事项达成如
下协议:
一、双方经充分、慎重地思考确认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确定不能和好。XXX与XXX自原离婚,因此双方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
二、女儿XXX由女方XXX抚养,一切抚养费由女方承担。
三、夫妻双方,无共同财产。
四、夫妻双方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五、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女儿,可提前一天与女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帮我看写写的对吗?还有哪些要添加,哪些不用写的。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