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我在一家大型超市购买了一件商品,买的时候觉得它非常便宜也想到过或许是价格标错了吧。约5天后,我接到了超市打来的一个电话,他们通过会员卡上的消费记录找到我,说由于他们的工作疏忽导致我买的那个商品定价搞错了,价格低了50元,希望能够给我办理退货。于是出于友好我把那50元的差价补给了商家。
我觉得这件事很有趣,因为我本人是做粮油生意的,每天市场价格都有波动,由于价格来不急调整或是忙中出错经常有把价格搞错亏本的时候,但是只要是在市场上以一个公开的价格成交了,从来还没有出现过交易后因为成交价格问题毁约的情况。市场经济嘛,买卖价格都是自愿和公平公开的。现在经常听说过超市商品标高价,消费者要求退货的事情,还没听说过超市商品标低价,之后要向消费者讨货的。
我想知道这件事情如果以法律界的专业眼光应该如何看待?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