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的车子是今年元月份的时候保的平安保险.全车保险.在七月份的时候因为,开车不慎发生了磕碰,碰到了右后侧门,有明显的伤痕.没有第一时间报保险公司. 一直拖到了8月份的时候,不慎又撞到了右后侧门的另外一个位置.也是因为没有时间处理.到了8月份底的时候,把车开到第二次发生事故的地点然后报案.保险查勘员过来查勘拍照.把第一次发生事故的伤痕也拍也下来.但是只给我开了第二次事故位置的查勘单.过了不久又不慎又刮到了第一次发生事故的地方.这次事故比前一次更加严重.整个右后侧车门底下都变形而且内陷,伤痕尝试大概有2MM.当时立刻报了保险.但是,保险公司查勘员过来查勘说:这是旧伤公司不赔.再后来.也就是今天,开车不慎双撞到了右后侧车门第一次事故的上面一些.从肉眼上一看就不是和第一次事故同一个位置的.但是,保险公司也不赔.请问各位这样的问题我本人如果以法律的手段上法院能不能胜诉呢?或者有没有其他的途径能合理地挽回我的损失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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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法律的手段上法院, 证据充分就能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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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险合同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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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