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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年前,我将房子交好朋友保管。因我离开该地,售后公房产证下来,他帮我领好。之后他将我的房子低于市价出售,当时不满5年不好交易,我不同意也没有在合同上签字,房款我也没拿。现我想收回?

民事相关
2009-08-29 18:39:05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可以起诉收回,但是买房人如果过户,以善意抗辩就很麻烦。以上供参考,满意请你才。
  • 如果产权证是在你的名下,则该房产你可以通过诉讼要回来。
    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
    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
  • 你朋友的行为是无效行为,但是关键还是要查询下房产证,最好将具体情况和律师说下
  • 你好,无效。
  • 涉嫌无权处分。具体可当面咨询律师。
  • 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 如产权已更名,且买方是善意受让人,房屋就难以收回,只能向朋友主张房屋市值的损害赔偿.如产权还未更名,收回有希望.
  • 可以追回
  • 可起诉无效,收回房屋.进一步了解,欢迎联系QQ:1051459242
  • 表面来讲,你是有权利追回房屋或房款(视具体情况而定),但这个案子还是有点技术问题是需要考虑的,比如时效、起诉对象等。建议你联系律师面谈。如有需要,可联系,我们可为你设计诉讼策略并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 可以主张合同无效,不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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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