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问一下呢,我是在广东七十一便利店店务员的,我上夜班是从下午六点到第二天早上七点十三个小时的,因为特别原因我加班到了十点钟, 一共十六个小时了,但我们不是按月计工资的,是按每小时多小钱算,月总算,我是174个小时内五块六,超过后就是1.5倍。但是我觉得一天工作经常超过八个小时,它们总是觉得好正觉,一天经常是上十一个小时,我上个月总工时就是256个小时了。它们这样做有总是吗?

其它综合
2009-08-28 18:12:1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