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一名农民工,随山东省路桥集团在济宁市打工,于上述时间在工作中因脚手架突然倒塌,从约6、7米的高处摔下,致右小腿骨折、右脚踝粉碎性骨折,左脚轻微骨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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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单位应当申请认定,或者由你们在一年内申请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等级评定,享受工伤待遇。也可以按一般人身损害处理。具体可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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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未在受伤之日起三十天内申请工伤认定,你父亲有权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要求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用人单位未为你父亲交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各项费用。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如需要更多帮助,可电话咨询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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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伤残鉴定,依法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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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先申请工伤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如单位态度好可以协商赔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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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148律师提示: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为宜,聘请律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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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