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由于公司经常要求加班,体力消耗比较大在09年8月25日又叫我加班被我拒绝了,在27号开早会的时候居然让我在早会上对着全场同事做什么保证 (保证要求是这样的“以后无条件服从上级安排 无条件加班’要是不做保证的话就给我无薪停职 )我感觉他们像在审犯人 ,被我拒绝了没做保证,现在被他们停职在家 于28晚叫我写个保证书内容同上,然后29日去上班 我没写也没去上班 现在他们又说了我要是3天不去就算是我自动离职
我想咨询下,
一 我有没有权利拒绝加班
二 他们是不是可以把我停职,是不是有权要求我写保证书之类的
三 如果我3天内不去上班算不算自动离职
我现在该什么做 是写保证书回去上班还是维护我的权利
-
你单位的做法违法;如果你公司规定三天不上班按自动离职论,并且这个规定是依法制定的,那么你三天不去上班还是要按自动辞职处理的;因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间周期比较长,所以建议你与单位协商,并取得单位违法和单位让你无薪停职的证据,这样即使协商不成,那你如果申请劳动仲裁也就有了相关证据。
如对回复内容满意,请予采纳。
-
1.如你有正当理由,可以不加班。
2.单位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想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