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店通过熟人介绍进购一批**之蓝,单瓶价格90元.近日有人举报我店出售假**之蓝,后被工商所全部没收(我店根本就不知道是假酒).但我店以正规价格进货对方出售人出货时让我店放心绝对是正规洋河海之蓝,但进货时只收到对方一张送货单.我店也把送货单,对方名片等一起交给工商所,但现在工商所不去查找源头反而一口咬定我店卖假酒,真是冤啊还要罚款按最高额度3倍罚,要是我店知道假酒的话还会正常进货价格买进吗,假货还会大批量放店里卖吗?我感觉工商所纯粹在敲诈,请问律师,我店该如何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