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了,孩子才三岁,孩子却判给了父亲。父亲在走了,没有任何音讯。爷爷奶奶带起孩子,婆婆奶奶现在身体不好,有病在身,不能抚养这个孩子,能变更抚养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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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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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父亲最好能追查到下落或联系方式。否则只能找当地基层政府出具下落不明的证明,通过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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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