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这样:
因迎国家教育强区县学校需要改善卫生,处于对学生的安全考虑三楼玻璃没有让学生擦,而是采取了聘请家政服务公司来擦,副校长负责此事,通过电话联系到了一家政服务公司(该公司是黑公司无照,聘请时校方并不知道,事发后才知道),电话说明原因后公司派来一服务员工,员工到后与校方口头商定服务价格和注意事项,并向家政说明了注意安全事项,工作就此开始。
过程中,家政人家从楼上摔下,校方积极拨打120,并陪同到医院,当时伤者家人没钱治疗,校方处于人道主义预先垫付6000元医药费,而后家人再次到学校说没钱治病要向学校借钱,学校同样处于人道借给了3万元,并三方签订协议,甲方学校,乙方伤者夫妻,丙方伤者弟媳,商定拿到前后不进行再次闹事和所要以及到相关部门闹事,但此事刚消停一段时间,近日又来学校闹事,坐到校长办公室不走,但也不闹事。
现在我就是向咨询两个问题:
一、面对这样的情况如何处理(商量沟通已不起作用,家属就是要钱,可学校没钱支付,并且没义务和责任支付)
二、因政治目的,可能有其他人参与鼓励家属故意闹事,面对这种政治手段如何处理,请高人指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