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有关于房屋买卖的纠纷想请教各位,事情是这样的:我家在05年国庆的样子买了我嫂舅舅的房子。十六万。分了四次给,两年的时间付清的。当初有个在规划局 上班的朋友就把规划证给办了。本来是要双方都要签字的,可是有朋友帮忙双方都没有签字。等办土地使用证的时候,不知道由于什么原因他反悔了。据有人讲有几个难点:
1,办规划证双方都没有签字,有可能此规划证无效,无法律效率。
2,对方承认拿了我十六万,但说是借我家的。没有卖房子。
3,就算是有证明他卖了房子,但是价格当初是十六万,可现在就随他讲。因为当初也因为是有点亲戚关系,什么条子也没有。
基于上面几点我个人有几点看法不知道能不能获得法律的支持
1,我们不是有钱人,并且不是我们家的至亲,为什么我要分期给他借这么多的钱,几乎是我父母亲一辈子的心血。
2,假如有办法证明他老婆有说过卖房子,可是我没有办法证明他说过(房屋所有权的名字是他老婆的,可是律师说房子是共有财产,要两人都说过才行)那我们不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3,我在那房子全家住了好几年,周围的邻居都知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