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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24号。我爸爸骑摩托车和别人的小轿车相碰,当时是这样的:对方开车与我父亲迎面行使,他向南开,我父亲向北开。后来他开了左方向灯,转弯。转弯过来的时候又突然开了右方向灯,就在这时我父亲开到了他的车尾边,我父亲在路的内侧。他的目的是到路边的上停车。可我父亲以为他是直接转弯过来继续行使。之后我父亲就被逼到路芽上和他的车撞上了。 当时我父亲就报警了,可他们来了好多人,就把小轿车开走了。后来警察来了。对方说私了。不关多少钱他们出。我父亲也就同意了。 可现在他们一直不接受我父亲提出的要求。说这样不行。叫我们去交警大队去告他们。他们说等交警大队的通知。可是今天我父亲去了交警大队。交警大队打他的电话,他一直不接。昨天他们也说交我们去交警大队,交警大队叫他们把出事的车子开来。可他们说车子有事去外地了,回不来。今天干脆就不接交警的电话了。车没来,人也消失了。 请问关于这样的事故,交警大队的处理时间定限是多长时间? 谢谢!!!

交通事故
2009-08-30 21:33:4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