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公司从事营业员一年零三个月,没有签劳动合同,而且公司莫名其妙就把我炒了,我到公司所在的区劳动局,申请他支付我一个月工资和一年零三个月的保险。可是他竟然把营业执照都换了(我在公司的这一年多他也因为同样的问题换过一次),我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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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营业执照并不影响公司对你的法律责任。
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不能让你满意的话,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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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名称变更及法定代表人变更,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因此你仍然可以要求现公司承担其应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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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双倍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去工商局查一下企业资料,不影响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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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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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