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2007年8月进入工行杭州分行西湖支行,当时与杭州江南人才服务公司签定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在工行从事临柜工作,第一次签约为一年. 工作一年后,于2008年8月再次以劳务派遣形式在工行工作,合同签定为两年. 但因为个人原因,于2009年7月31日递交辞职报告,之后办公室主任告知,在正式离职之前,仍将照常上班.往常每月12日发工资,但直到8月13日仍无收到工资,于是打电话向办公室主任询问,其声称,交了辞职报告后,行领导当即审批通过,故8月工资取消发放.当我继续问及何时可以离开现单位,办公室主任答复,"你现在就可以走",并声称;"关于二季度奖金,我会帮你再报上去." 疑问一、本人于2009年7月31日递交辞职申请,直到2009年8月13日,仍照常上班,8月应发工资是否如办公室主任所称,可以不发。 疑问二、如按办公室主任所称,行领导审批通过后,我即可以离开,但直到8月13日待我主动询问后才告之,在此期间是否存在非法用工? 疑问三、二季度奖金,截止2009年8月27日,单位其他在职员工已于三日前收到,而我却没有收到。若不发,或故意拖欠是否存在违法?

合同纠纷
2009-08-27 10:09:2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32632
绩效工资是什么
劳动合同纠纷 29274
无证驾驶加酒驾撞死人怎么处罚
酒驾处罚标准
无证驾驶加酒驾撞死人怎么处罚
酒驾处罚后有记录吗
酒驾处罚标准
酒驾处罚后有记录吗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170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23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88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76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540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60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