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拆迁安置合同,已预订了一间10平方米平房(1200元每平方米,写明如本人不购买,则赔偿7000元)和一套房屋面积80平方米住房,其中拆迁住房45平方米,无证搭建房5平方米,增购30平方米(22平方米3000元每平方米,8平方米820元每平方),交纳了50平方米的结构差价,安置补助费按50平方米计算,交房时间明确,写明违约须赔偿。在拆迁安置时,安置房面积77平方米,平房没有建成。开发公司要我 1,无证搭建房5平方米需再缴纳860元每平方房款,否则不提供这无证搭建房5平方米的办房证的手续。2,因平房没有建成需扣我7000元。3 误差的3平方米面积按820元每平方退还。4 安置补助费不满1个月不计算 请问,1 这无证搭建房5平方米的办房证的手续(如不交钱)2扣我7000元理由是事实上买我没有这平房,平房不存在,不交算我违约吗?。3 误差的3平方米面积按820元每平方退还合理吗
1 请帮我算一算我应该交的钱。 2 不按开发公司的要求交钱,就不能交接领钥匙。因双方协议有争议则仲裁。我该交清房款领钥匙后再申请仲裁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