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今年8月应聘一家比较大型的民营企业,通过面试后要送我外训一个月,费用应该是公司全额承担,但是由于我是新入职的员工,所以让我先自己垫付往返车费(大约1000多元)说转正后给予报销。当时已经签了入职合同和培训协议,其中培训协议上也写明了关于车费的事情。虽然我当时也有担心,但是一想毕竟这么大公司不会差我这1000多元钱吧,所以就按他们说的做了。可是在我培训回来快满3个月转正的时候,我的直属领导开始推延我的转正时间,并以种种当初并没有说明的借口来敷衍我。我越想越觉得憋气,所以我现在特别想知道,我当时和他们签的协议生效吗?而且目前来说我不要求转正只想把我的车费报销了,能行吗?非常急切恳请回答,谢谢辛苦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