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正在房贷中的二手底商房,面积130平米,有位女士以每月8000元的价格租下,我们签了协议,任何一方没到期满时提出终止协议赔对方8000元。
我刚租给她第三天也就是周日有人来电话要买此房,怕买房人提出终止出租的要求,后了解到买房人看中买来就可以出租收益,表示愿意按我的合同与承租人续约,她却说只和我签,不和其他人签,否则要我赔偿装修费并退还全部租金。
此人坚决要退,还要我赔偿损失。他说我不是原房主没有签合同的权利,所以合同不能生效,如果我不同意全部退还就要我赔6万元。
请问各位律师,我出租这套房违法吗?
-
可以进行出租
-
可以出租
-
既然你已经购买了该房屋,那么你就对于房屋享有处分的权利。你基于对于该房屋的所有权而将该房屋进行出租,并不违法。
但是,由于从权利凭证上你缺乏有效的证明,所以对方可以提出你对于该房屋的权利存在瑕疵并进而主张撤销租赁合同。
建议你与承租人协商解决。
-
你提到的承租人有两个退房的原因:一个是“她却说只和我签,不和其他人签,否则要我赔偿装修费并退还全部租金。”这个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合同法里有规定--买卖不破租赁,你对房屋进行买卖的行为没有侵犯到她签订合同的目的。第二个原因是“他说我不是原房主没有签合同的权利,所以合同不能生效,如果我不同意全部退还就要我赔6万元。”这要看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你对房屋的权利情况他是否是明知的了,情况就比较复杂,6万元是依据什么提出的?最好能让律师帮你看看合同!还要提醒你,因为你没有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证,在买卖的时候还是比较麻烦。如了解更详细的情况,还是打个电话吧。
-
可以.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