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她2008年1月18号结婚结婚后没玩几天就离开洪湖去了厦门找工作.她当时在厦门还工作了一个星期.我是和她2008年3月18号左右从厦门分开的.她当时说在厦门上班太累了,说她三叔在广东那边做生意她就过去了.我过了三天就在厦门惠尔康食品有限公司找到了工作.去年她以她爸爸生日为由还叫我打了一千元说是做为给她爸爸过生日所用的.我还记得是2008年9月5号.直到2009年6月十五号.工作期间她从来没有来过厦门.很多同事可以做证.我6月15号从厦门辞职后我就去了成都.到现在已经有二个月了.我打电话给她爸爸她说不知道她的下落如果说证人要是必须亲眼所见的话恐怕一个也找不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