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自己出七万元另从亲戚家借了三万元,共十万元买了台出租车,当时口头说合伙做,亲戚家只出钱,什么都没管,经营都是我自己做的,开始时效益不好亲戚说过不合伙算借钱,结果每月都把赚的钱拿走,这些年来除去还他当时出的三万元外,还多给了他五万多元,现在他还要分钱,请问这件事情应该怎么处理。
-
如果你亲戚没有证据证明你们之间是合伙,你就可以拒绝付款,按借款处理。即使是合伙,他也不能将赚的钱全拿走。
-
你好:建议将材料拿齐和律师面谈。
-
合伙人之间应当共同承担风险。如果有证据证明你你亲戚同意将合伙改为借贷,你可以拒绝付钱 。
-
就目前情况看,你亲戚不会承认是借款关系。如果没有其他证据,仅从以上陈述看,还是属于合伙关系。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