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知道被告的姓名、性别、住址,不知道被告的出生年月、籍贯、职业、单位、职务和联系电话。请问怎样才能合法取得这些信息?缺少这些就不能成为被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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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如果有被告电话的话,法院可电话通知被告。但如果电话也没有的话建议委托律师调查该被告的详细自然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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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查明出生年月,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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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种情况法院会以被告不明确为由不予立案,建议可委托律师调查帮助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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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在起诉状中应当注明自然人被告的出生年月日和民族,因为这些信息是立案庭法官审查的内容之一,如果被告不满18周岁,需要同时列出法定代理人,如果被告不是汉族,则可能会涉及到是否为之聘请通晓民族语言的翻译人员等等,但从现实角度出发,如果你确信被告不是未成年人,也不存在精神疾病,则可以估计一个大致的年龄,并将这个估计数写入起诉状中,民族可以暂时不写,因为上述这些信息在法官开庭审理时会首先向被告方核实,如有差错,也不会影响到你起诉状的有效性,更不会影响到你的实体诉讼请求以及诉讼权利的行使,法官会将正确的信息写入最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中。我认为你能够提供被告的姓名、性别、住址就已经足够了,已经不会影响法院的送达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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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