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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将笔记本电脑锁在寝室的衣柜里,并且是找到我钥匙打开柜子后盗走电脑的。被盗时间大概是14:00至17:30,当时我和本寝室的一个室友在14:00的时候离开寝室去参加学校的项目实训,期间没有再回寝室。下班后发现电脑被盗。 案发的当天下午值班老师在开会,只是叫值班老师的小孩在值班。 1、请问学校有责任赔偿吗? 2、学校声明放假期间学生应该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也就是丢了东西学校就没有责任吗?

民事相关
2009-08-26 23:5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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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