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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在孤岛一家企业上班,任会计,在一个多月以前已经从单位离职,在辞职之前,已经与新会计对单位财务进行了交接,当时没有发现任何问题。时至今日,已过一个多月,单位打电话过来说单位财务上少了3万块钱,是以前的垫押资金,票据少了。现在单位上让我女朋友对这个事情给个说法,否则将报案。这个钱我绝对没有拿,都不知道怎么回事。我想问一下,这个事情如果追究起来,有我的责任吗?

证券投资
2009-08-26 11: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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