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工商、税务等手续均已办妥。但公司内部人事纠纷,原法定代表人拒不交出公司印章,并持该印章到银行要求付款,银行该如何处理?(因无法拿到公司印章,公司尚未到银行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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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无法拿到公司印章,如何书面通知银行变更事项及请求银行暂缓支付?还有,如果公司登报申明印章遗失作废,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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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公司变更已经书面通知银行,银行应暂缓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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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经变更,书面通知银行,银行应暂缓付款
向法院起诉要求他归还印章,或在报纸公告印章丢失、更换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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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持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新的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材料到银行备案,然后,请求银行暂缓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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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将变更后的工商、税务的资料提交给银行备案,并要求银行暂停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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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通知银行变更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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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失再去刻个章,拿新印章去银行变更印签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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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经变更法人,银行依照新的情况办理。如果知道情况,暂缓付款比较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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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