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有关合同诈骗方面的问题,事情是这样的,当初甲方(淞虹建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以建材市场的名义按每平米每天3—5元的价格出租给我们从事建材经营,可在市场开业并经营了近4个月时甲方突然变更经营单位(把原来的淞虹建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擅自更改为建材批发中心)并告知由于原来的经营单位手续不全(没有营业执照)不能再继续使用。这给我们商家造成了莫大损失。以上事物是否构成合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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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不构成诈骗,但可以主张你们的损失。具体可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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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应该是经济纠纷,你们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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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一定,建议代理材料与律师面谈,以确定最好的维权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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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建议带齐所有相关材料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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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诈骗,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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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很难成立,建议提起合同违约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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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