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板在3年前就开始欠我的材料款。在09年元月2日才打的借条,借条限期在09年23日前还清。可至今都没给还上,期间多次追讨,都是以各种借口推脱。至今时间已过半年,我在生活和工作上都受到很大的损失。请问在法律上我可以要求欠款方付什么法律责任和补偿?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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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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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并主张逾期还款的利息,如需帮助可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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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对方归还本金并且支付逾期还款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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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向法院起诉。对本回复满意敬请采纳,如还有问题欢迎和本律师进行一对一咨询,本律师将竭诚的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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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偿还你的材料款和相应的利息,以免耽误时日而错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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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偿还欠款并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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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