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是这样,我想卖掉一处商品房,但是这个房子我只有开发商的开给我的收款收据,没开正式的购房发票,因为我房照是开发商代理办理的,开发商准备到年底集中办理,这时候我用钱想卖这个房子,可买房子的人的要贷款需要开发商提供给银行贷款手续,。这样开发商就会要我手里的购房收据,我把收据给开发商,但我那不到买这个房子的款,要等买房子的人银行贷款下来,。所有买我房子的人要把他原来的房照抵押给我,这样可以交易么???我和买我房子的人签署的协议有效么?要注意那些问题,我具体应该怎么操作??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