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12月开始在这家公司工作,08年3月交200元工作保证金,有收条。09年8月又交了500元工作保证金,有收据。现在不干了,公司不退押金,没签过合同,更没有保险。如果要求返还保证金,补交保险。以及可以得到什么赔偿?手上只有这两张押金条,可以做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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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张押金条,可以做证据。你有权要求单位退还押金,支付08年2月起至今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保费,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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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两张押金的收条可以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你可以要求单位退回押金和补缴社会保险并从08年2月起每月支付双倍工资、另外还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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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规定,单位不得收取员工押金,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上社会保险;
2、你可以要求公司退还押金,补缴你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
3、由于单位未给你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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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作为证据;可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补缴保险费、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返还保证金及利息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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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要求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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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你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二倍工资等待遇。
建议聘请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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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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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