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没签合同,在公司上了一个月差一个星期,23天,共计工资460元。老板说辞职要提前写书面辞职申请书,经老板批准离职日期,不能口头今天说走明天就走或在近两三天走人,做了三四个月后时间做久了可以不写辞职书今天说走,明天就走,本人辞职书交给老板后第二天还照常来公司上班,结果老板说批准我辞职,但当时没结工资,老板说叫本人下月14日去拿工资,结果去了,又说还经公司商量后再通知我,问他确切时间,他说不知道,再次去要工资时,他说没有工资,原因没做满四个月辞的职,没有工资。诚请给于帮助!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