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姨夫突然去世,留下债务2万元和价值2万元左右的房子,姨妈改嫁,当年表弟只有15岁。由于欠张某5000元为3分的高利贷房照在张某处。当年张某起诉到法院。后来表弟外出打工。这期间法院多次到姨妈处调解未果。法院多次提出拍卖房子,现在房子升值10万左右。今年7月表弟回家经法院支付给张某24000元拿回原房照。由于现在房照全部换新的了,表弟也想把房照换成自己的名字,但一个多月过去了,多次去当地政府机关办理始终以没有时间而未办理成功。请问:房照过户给表弟合法吗?欠款由当年的五千变成2万四千元的算法合理吗?如果不换新房照用原房照把房子出租以后会不会有麻烦组织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