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嫂子和隔壁店里的人发生冲突,以致于一气之下将一女人头打破,在医院缝了4针,当时对方就报警了,在派出所纠缠半天无故。半个月后对方又去派所报案,后经警方协调,对方要求6000元的医药方,但我嫂子她也没什么钱,最后警方处理意见是拘留十天,现已在拘留所呆了2天了,我想问下,拘留十天后此案就算完结了吗?还是如果对方还不罢休,还可以提起告诉,如果提起告诉是否构成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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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10天,意外警察把这个案子以治安案件结案了,但是民事赔偿问题并没有解决,对方可以就民事赔偿问题起诉,但刑事责任是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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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你嫂子被行政拘留,是因为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被处罚;其造成对方的人身损害还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二、你嫂子打人,若造成对方轻伤以上的,若对方提起刑事自诉,依法由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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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不是服刑,他还可以告你。
是不是刑事案件就不好说了,这个要看至伤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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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说的情况需要对伤情进行鉴定。同时拟可以提起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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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