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欠了我的钱,但B公司又欠A公司钱,现在我将A公司告上法庭,能否向A公司索要债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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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将B公司追加为被告,代为求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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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可以通过起诉追会欠款,并且还可以向B公司行使代位权.欢迎来电或面谈,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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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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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使代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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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因此,符合规定条件的债权人有权提起代位权诉讼。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下称“解释一”)第十一条的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如果你的情况符合以上条件,就可以提起代位权诉讼。
3、根据解释一第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你如果对次债务人B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向B公司所在地起诉。
4、即使你的情况符合上述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你亦可以选择起诉债务人A公司或者提起代位权诉讼即起诉次债务人B公司。如果你同时提起这两种诉讼,法院一般会暂时中止代位权诉讼的审理。
以上咨询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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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偿债,另外可以保全其相应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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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