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和同学一起在武汉涉嫌抢劫,但是他没有参与只是被同学拉去的,事后他同学08年被抓后把他也牵扯进去,当时被派出所拘留后给予1500元的罚款警告,但是当时家里也没有收到拘留通知或者是任何的这方面消息。今年8月初去河北打工被当地派出所在旅馆带走,说是他涉嫌抢劫,8月中旬押回武汉后他家里才第一次收到拘留通知。去武汉拘留所查询说是07年和同学犯的那件涉嫌抢劫案。而且还称河北派出所是为了完成今年所规定的任务而被抓获的,请问这件抢劫涉嫌案可以怎么样申请保护个人权益?现在他关押在拘留所可以取保候审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