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多年,父亲三年前再婚,家里的几处房产(部分还是母亲的名字)想让父亲过户到儿女名下,可是父亲不肯,如果补办婚前财产公证可以吗?如何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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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财产公证只是对于财产性质的一种通过公权力形式的认定,与是否必须是在结婚前没有必然的要求。即使已经结婚,只要双方同意,也可以通过公证的形式将财产的性质进行确认。当然具体到你所在地区的公证机关是否办理,需要你向他们直接咨询。
2、即使财产被证明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与你父亲依法登记结婚的女方作为他的合法妻子,同样享有继承权,其区别仅是在于作为遗产的财产数量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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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产公证是证明财产归谁所有的一种证明方式,对办理公证时间没有限制,只要双方同意就可
2、不办理财产公证,房产也是你父亲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女方作为你父亲的合法妻子,在你父亲百年后与你们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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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如写遗嘱。详询请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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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