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从2002年到姐姐(法人但从不管事)和姐夫(一直管理园内事物)开的幼儿园工作,工作时因收费不开票而非法所得18万,06年他们发现后,我将钱全部退还,并在07赔偿他们13000了结此事,双方立下字据不在追究任何责任,但现在事隔2年,姐姐又打电话给我要我一定要再付37000这事才算完,请问我要不要付这笔钱给她?立的字据有效吗?如果她现在起诉我,我要付什么责任?会判刑吗?判多久?

刑事案件
2009-08-23 22:41:3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欠钱不还报警有用吗
87315
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51082
委托保证合同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委托保证合同
委托保证合同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普通商标和驰名商标的关系是怎样的
商标和驰名商标
普通商标和驰名商标的关系是怎样的
加载中